Thursday, October 11, 2007

中區警署建50層高瞭望台

【明報專訊】馬會斥資18億元替政府 拆除保育「政治炸彈」,將逾160年歷史的中區警署古蹟群,活化成集文化劇院和食肆商舖於一身的文化地標,預計2011年正式落成。但計劃需在古蹟北端庭 園上加建一座高近50層、達160米的瞭望台及總樓面達7.6萬平方呎的文化大樓,被部分居民和建築師質疑建屏風樓和影響歷史風貌,規劃亦須先過城規會一 關,發展進度存在變數。

林鄭:要做振奮人心保育工作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稱讚馬會方案可將歷史古蹟轉化為文化地標,與中區其他古蹟串連成旅遊景點。對於要加建高層大廈,她強調香港「要做一兩件振奮人心的文物保育工作」,又稱「環顧世界上好多令人讚歎的建築物,於初初構思時都是富爭議,今次項目是測試香港人有否這種大膽創新的精神,接受一個相當有創意的文化地標」。

政府早於2003年便研究以公開招標方式批出中區警署古蹟群,但被外界批評將古蹟過度商業化,迫使政府收回決定。馬會主席陳祖澤表示,兩年多前得悉該招標具爭議,便「靜雞雞」覑手研究,至近期才向政府提出申請。

林鄭月娥稱,04年曾收到何東家族提交建議,但須政府批出地權,而馬會則只須給予租約,條件不及馬會的吸引。

建新主樓30層高

馬會建議,總樓面逾27萬平方呎的活化項目,將有54%樓面作為商業用途,包括店舖及 餐館,餘下48%作為文化設施,包括在域多利監獄上層庭園上,興建一座7.6萬平方呎的文化大樓,設置兩個各有500座位的劇院及多用途禮堂,另有兩個 70及80座位的藝術影院,及一些書店藝廊等。新主樓約90米高,相當30層高大廈,旁邊則設160米高的瞭望台,古蹟群內17幢歷史建築則全面保留。

業權租予馬會 盈利用作保育

馬會將獨力承擔18億元活化翻新經費,透過成立信託基金及獨立公司營運,項目首3年營運赤字全由馬會包底,之後估計古蹟群將自負盈虧。政府將以長期租約方式將古蹟批予馬會,並在租約內加入保育監察等條款,古蹟業權繼續由政府持有。陳祖澤指出,運作如海洋公園,古蹟群日後若有盈利,不會歸馬會,會用作其他保育工作。

6個月諮詢 修訂後交城規會

但因改建古蹟須獲城規會批准,馬會未來將進行6個月公眾諮詢,修訂方案後提交城規會審批,估計在2011年落成。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方案可刺激旅遊,但關注對該區交通可能造成影響,需進行詳細交通評估再研究。

曾協助何東家族後人何猷忠設計中區警署古蹟群復修方案的許日銓表示,何猷忠不在香港,故不清楚他是否得悉事件,他認為由誰出錢保育並不重要,反而是讓公眾了解為何要保育、保護什麼價值等才是重點。中西區區議員甘乃威質疑,政府在無諮詢情下選了馬會,須作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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